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并依照《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(2006修订)》、《广州市开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组织现场检查,对以下1家符合变更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发给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,现予以公布。
监督电话:84985499
通讯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广州市南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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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经营地址 |
仓库
地址 |
企业
负责人 |
质量
负责人 |
许可证
号码 |
经营范围 |
发证
日期 |
有效
期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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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同安堂大药房 |
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塘坑新村凯天花园1街1号 |
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龙中路67号 |
刘小玲 |
刘小玲 |
粤DB01 23006 |
处方药;非处方药 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)* |
2008年
8月13日 |
2012年
8月31日 |
特此公告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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